陈一孚-Z6·尊龙凯时团队-北京Z6·尊龙凯时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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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一孚/ Z6·尊龙凯时总所执委会委员/高级资深律师/高级法律顾问

上海

北京Z6·尊龙凯时(上海)律师事务所

执业描述

陈一孚律师毕业于香港大学,具有10年以上的法律服务经验,在读博期间曾在金杜律师事务所知识产权部门任职,主要涉及合同、技术转移、深入的技术调查、谈判等方面。陈律师在商事纠纷和知识产权领域拥有非常丰富的实践和理论经验,曾代表上百家国际、国内的知名企业处理各类知识产权争议以及进行知识产权战略咨询,并且代理过多件有影响力的案件。

专业研究

  • “论专利法和传统中药之间的兼容性 – 以在专利申请中产品界定为例”,《中国法律》(香港),2010年第2期。

  • “国际化视野下看中药的专利性问题”,《山东社会科学》(CSSCI),2012年第12期。“Patent Law and Traditional Chinese Medicine: Problems in the Identification of Inventions and the Remedies”, European Intellectual Property Review, April 2014.

  • “香港标准专利制度评价及其改革的可行性”,《法学杂志》(CSSCI),2015年10期((《人大报刊复印资料》,2016年4期,全文转载)。

  • “论中药和专利制度之间的兼容性—以中药发明的实用性审查为视角”,《理论与改革》(CSSCI),2016(02)。

  • “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发展路径”,《人民论坛·学术前沿》(CSSCI),2017(20)。

  • “Traditional Chinese Medicine and Patent Law: Incompatibilities and Remedies” , 2017, (in Yahong Li ed., Patents and Innovation in Mainland China and Hong Kong,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

  • “知识产权助推产业发展的国际比较与中国选择”,《管理世界》(CSSCI), 2018,34(03)。

  • “互联网+驱动产业创新机制、商业模式与政策建议”,《科学管理研究》(CSSCI),2021年8月第39卷。

社会职务

  • 上海市经信委专家库法律专家成员。

  •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法学院研究生导师。

会议发言

  • Patent Law and Traditional Chinese Medicine, Intellectual Property Conference, Iona College, 纽约,2009年7月

  • Examining the Compatibility between the Patent Law and Traditional Chinese Medicine: from Perspective of Identification of TCM in Patent Applications, 9th Intellectual Property Scholars Conference, 卡多佐法律学院(Cardozo Law School),纽约,2009年8月

  • The Utility Requirement in Patent Applications of Traditional Chinese Medicine: toward an Industry-Tailored Patent Law for TCM,第五届高新技术知识产权会议,北京清华大学,2009年11月

  • 在欧洲和中国企业之间建立有效的技术转移联盟,中国商务部(北京),2013年5月

  • 中药发明的新颖性;第三届东亚地区知识产权法律研讨会 – 传统医药的知识产权保护和海外推广战略研讨会;华东理工大学,2013年10月

诉讼代表业绩

  • 代理美国艾默生公司深圳子公司处理重大商业秘密侵权案件。

  • 代理美国伊顿山特公司进行反不正当竞争和商标侵权案件,获法院五百万以上赔偿判决。

  • 代理法国开云集团成功进行知识产权刑事自诉案件,该案件为中国首起知识产权刑事自诉案件,获《知识产权报》等媒体广泛报道。

  • 代理加拿大蓝蛙公司在CIETAC进行合同纠纷的商事仲裁,成功获得一千一百万人民币的裁决。

  • 代理上海恂杰实业有限公司进行合同纠纷诉讼,成功获得千万元人民判决。

  • 代理香港新鸿基集团帝苑酒店商标侵权诉讼,获判一百万人民币。

  • 代理薇薇新娘婚纱摄影商标侵权纠纷再审案件,在广东省高院成功撤销一审二审判决,取得胜诉。

  • 代理中国POLO SPORT品牌,与美国拉夫劳伦公司在上海、北京、苏州的系列诉讼,涉及商标侵权、不正当竞争、著作权侵权。该系列案件为中美知产领域的重大案件之一。

专项代表业绩

  • 为华润集团怡宝公司,2011至2012年代理其在与日本麒麟公司的十亿美金并购项目中处理知识产权技术转移,进行知识产权尽调、起草合同、参与谈判提供法律服务。

  • 为ASCENT Fund Services Pte Ltd 合同审核项目提供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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