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6·尊龙凯时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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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Z6·尊龙凯时律师事务所
刘起律师毕业于香港中文大学,执业时间超过五年。本科期间有华东政法大学金融管理专业学习经历。拥有从业资格证,英语专业八级,雅思7.5分。从2016年3月执业至今,执业方向为劳动争议、不当得利、民间借贷、合同纠纷、婚姻家庭、侵权(网络侵权责任纠纷)等民商事争议;职务侵占、诈骗罪、集资诈骗罪的刑事辩护,尤其擅长刑事控告(报案)。执业以来,一直致力于运用外语特长参与涉外法律项目。
为柳某涉嫌辽宁省某市特大型黑社会组织犯罪第二被告人(共36位被告人)辩护一案,辽宁省高院最终判决发回重审。
为张某某涉嫌4.3亿元集资诈骗案、诈骗罪辩护一案,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诈骗罪的罪名不予认定。
为江某某涉嫌诈骗罪辩护一案,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判决缓刑一年执行。
为卢某某涉嫌非法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罪辩护一案,河北省衡水市某检察院采纳了律师辩护意见,将该罪名变更为非法持有枪支罪移送审查起诉。
仅2021年1月至7月就有为委托人代为起草刑事材料并成功报案案例4起,分别为:职务侵占罪2起(北京、广州)、诈骗罪2起(北京、上海)。
为国内知名歌手、演员进行名誉权侵权案件的诉讼超过3起。
熟练处理飞行员劳动争议案例,胜诉判决不少于10份,其中既有代理飞行员一方的“零赔付”胜诉裁决,又有代理航司向飞行员索赔近千万元的胜诉裁决。
处理过资产超过1000万以上的离婚纠纷案件10余起。
参与国际某知名游泳运动员被诉违反反兴奋剂条例案,并在律所公众号发表过系列文章。
参与过巴基斯坦哈比银行设立国内首家分行案。
参与克拉玛依市境外收购哈萨克斯坦过某公司案。
为国内某企业在蒙古国设立大型风力发电基地项目提供法律服务。
2016年-2019年为新疆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某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
2017年-2018年为新疆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某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
2019年-2020年为中国国际电视总公司下属事业部出具人力资源类法律意见书近百份。
2019年-2020年为某民营资本控股航空公司出具合规类法律意见书近百份。
2021年-2022年为北京某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