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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紧跟科技迭代 解构“作品”概念

    2021-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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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针对新著作权法保护客体变化,专家在“知行天下讲堂”上建议——

      日前,由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校友会、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北京知识产权研究会、北京知识产权法研究会著作权法专委会等单位联合主办的第22期“知行天下讲堂”活动在线上举办。此次活动以“著作权保护的作品及其认定”为主题,邀请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法官崔宇航,就作品的识别、认定等进行讲解。

      活动中,崔宇航通过解读新修改的著作权法,阐释了著作权法所规定的作品的概念、类型及构成要素,并通过“音乐喷泉案”等实际案例,向观众讲解在司法实践中,如何认定是否构成作品、构成何种类型作品等。崔航宇指出,法律解释要顺应科技的发展,跟上时代的步伐,实现尊重现行法律与尊重智力创新成果的平衡。如“音乐喷泉案”中,“美术作品”构成要件的文义解释并未限制表现形态和存续时间,因此,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经过多方论证,突破了一般认知下静态的、持久固定的造型艺术作为美术作品的概念束缚,将涉案音乐喷泉喷射效果的呈现认定为美术作品的保护范畴。

      “知行天下讲堂”主持人、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校友会常务副会长刘瑛表示,当今社会科学技术迭代更新速度不断加快,科技赋予了智力成果更多的可能性,也让著作权法所保护的客体——作品的概念有了更丰富内涵。例如人工智能生成物、游戏直播画面等新兴事物能否作为作品受到著作权法保护,引发了法学学者及司法实务界等的争论。希望通过此次活动,为知识产权领域的研究者、从业者带来一定启发。

      据悉,“知行天下讲堂”在学年内每月主办一期,主要邀请知识产权专家学者分享知识产权领域实践经验和职业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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